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

文章来源:周红艳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0-01-02


研究所各科研人员:

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近日发布了《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》(国科金发计〔2019〕76号),根据通知安排,结合研究所实际,现将各项工作的时间截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申请时间截点

1. 请申请人最迟于2020年3月9日前完成申请书初稿发给科研项目办进行形式审查,3月11日前完成申请书电子版系统提交,待研究院审核通过后,3月13日(周五)17:00点前申请书纸质件双面打印一式二份(各参与人、本人签好字)提交科研项目办张丽华,逾期不予接收。重点项目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、青年基金项目、面上项目不需报送纸质版材料。

2. 申请人只需填报项目申请经费直接费用部分,其中经费预算表和预算说明请于3月11日系统提交申请书前发给潘玲华会计通过审核。

3. 申请人请于2020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(ISIS系统),按照系统内提供的撰写说明及模板要求撰写申请书。ISIS系统链接如下:。

二、项目申请的其他注意事项及附件要求

由于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政策变化较大,其他申请注意事项及有关附件要求待基金委指南发布后另行通知。

三、关于项目结题

1. 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,按要求在线撰写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/成果报告》,完成结题/成果报告(一式二份,双面打印),于2020年2月20日下午17:00前报送科研办。

2. 经费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需所财务主管审核并签字,请随结题/成果报告一并报送至科研办。

四、关于项目进展报告
请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,按要求在线撰写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》,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。科研规划处截止提交进展报告的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下午17:00。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,按基金委有关规定处理。